作为大学申请的主要途径之一,学生在面对ED的时候总会收到三思而后行的建议。因为ED作为申请人和学校之间的合同,若申请人被录取后选择不履行条约,那他/她将有可能需要承担法律方面的责任。所以这篇文章会详细的阐述若申请人选择不接受ED的录取通知的话,各方面的需要注意的细节和相应的后果。
其实只要申请人有理由选择不接受录取,大学通常都会允许学生选择不履行ED的条约而不追究责任,前提是理由要足够有说服力。最常见的理由之一是家庭经济方面的困难,比如一个学生没能够拿到足够的奖学金或者助学金来支付所选大学的费用,那退出ED合同就成为了唯一的选择。然而很多时候如果学校非常希望挽留这位申请人,校方也会不遗余力的帮助学生克服经济上的困难从而顺利入学。其他足够有说服力的理由包括亲人或者自身的健康状况,抑或是有意料之外的情况发生。
但若是申请人无法提供有说服力的理由而同时选择不接受ED的录取,这时候就可能会产生问题。虽然极少部分的大学会允许学生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履行条约,但是绝大部分的高校对待ED的态度是非常严肃的。
ED严格意义上来说是学生和学校之间的君子协定。所以我们提到的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在现实中发生的机率很小。但是,我们需要意识到的是,虽然学生可能不需要面对法律方面的问题,但是毕竟签署了一份协议,所以无理由的选择违约会对他/她的学术身分和身边的学术环境有所伤害。
首先,如果违约发生,申请人的所在高中会马上收到来自大学的通知。对于高中来说这将有可能影响未来学校学生获得ED录取资格的机率。所以多数情况下高中的相关顾问不得不将此情况告知学生申请的其他学校,如此一来将有很大可能直接影响学生对其他学校的申请。有一些高中甚至在得知学生拒绝ED录取资格后,拒绝将学生成绩单和相关信息送往他申报的其他学校。
其次,很多大学会共享ED录取的学生名单。当申请人通过ED选择两所甚至以上的学校并都被录取的时候,一旦学生决定拒绝其中一所学校的录取通知,这所学校的招生团队极有可能会和其他学校取得联系,结果导致所有学校一致收回ED录取通知。并且无论为何原因学生选择拒绝ED录取通知,学校要求的预缴ED保证金也将无法退回。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若申请人决定拒绝学校的ED录取通知,同时又无法提供有说服力的,这样的违约行为将会对学生的未来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前面也已提到,作为一份君子协定,希望学生们在面对ED选择的时候一再慎重,谨记草率的决定不仅仅会对学生自己的未来有不利影响,也会对学生的高中带来不好的声誉。